哈工大报讯(萱川/文)日前,我校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基本特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评选实行逐级申报推荐和动态命名管理,每两年命名一次,满4年重新申报命名。
近年来,我校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工作之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校风学风建设,为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形成了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等工作特色和一批文明成果。
学校将以省级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承担起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推进文化育人工作,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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